1. 目 的:
規范電子
分析天平的操作。
2. 適用范圍:
本公司用電子
分析天平,適用于精度不大于0. 1mg,zui大稱重不超過200g的精確稱重。
3. 責 任:
質檢人員對本規程的實施負責,質量部經理、QA對本規程的有效執行承擔監督檢查責任。
4. 程 序:
4.1 通上電源,預熱2小時。
4.2 校準
4.2.1清除秤盤上的物品,按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.000g”。
4.2.2按“校準” 鍵,天平顯示為“C”。
4.2.3加載200g校準砝碼。
4.2.4當天平顯示校準砝碼值,并發出“嘟”時,校準完畢,自動回到稱重狀態。取下砝碼即可。
4.3 稱量
4.3.1將待稱物品放在秤盤上,當穩定標志“g”出現時,表示讀數已穩定,此時天平的顯示值即為該物品的質量。
4.3.2如需在秤盤上稱第二種物品,可按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.000g”。放上第二種物品,顯示值即為該物品的質量。這時再按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.000g”。
4.3.3將秤盤上的物品全部拿掉,天平顯示兩物品的總質量。
4.4 百分比
4.4.1清除秤盤上的物品,按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.000g”。
4.4.2將參考物品置于秤盤上,待讀數穩定后,按“百分比”鍵,天平進入百分比工作狀態,顯示“100%”。
4.4.3在秤盤上添加或拿掉若干個物品,天平的顯示即為秤盤上物品質量占參考物品質量的百分之幾。
4.4.4如需知道在秤盤中增加或減少的物品占參考樣品質量的百分之幾,可先按 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%”,然后再進行增加或減少的物品的操作即可。
4.4.5如要退出百分比工作狀態,可在百分比工作狀態下,再按一次“百分比”鍵即可。
4.5 單位轉換
4.5.1清除秤盤上的物品,按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.000g”。
4.5.2將待測物品置于秤盤上,當穩定標志“g”出現時,表示讀數已穩定,此時天平的顯示值即為該物品的質量。
4.5.3按“單位轉換”鍵,天平的顯示值為克拉單位示值狀態。
4.5.4再按單位轉換鍵,天平的顯示值又為克單位值狀態。
4.6 計件數
4.6.1清除秤盤上的物品,按“去皮”鍵,使天平顯示為“0.000g”。
4.6.2將需計件數的物品清點10個,置于秤盤上,待讀數穩定后,按“百分比”鍵,天平進入計件數工作狀態,顯示“10n”。
4.6.3此時在秤盤上添加或拿掉若干個物品,天平自動顯示秤盤上物品的個數。
4.6.4如果退出計件數工作狀態,可在計件數工作狀態下,再按一次“百分比”鍵即可。
4.7 天平的維護與保養
4.7.1.天平應放在水泥臺上或堅實不易振動的臺上,天平室應避開附近常有較大振動的地方。天平室應注意隨手關門。
4.7.2.天平的安放應避免陽光直射、強烈的溫度變化及空氣對流,應安放于干燥的環境中,可在風罩內放干燥劑。如發現部分硅膠由變色為粉紅色,應立即更換。
4.7.3 工作環境溫度:10~30℃;相對濕度在70%以下。
4.7.4在稱量完化學樣品后,應用毛刷清潔稱盤和底板。保持天平內部清潔,必要時用軟毛刷或無水乙醇察凈。
4.7.5稱量易揮發和具有腐蝕性的物品時,要盛放在密閉的容器中,以免腐蝕和損壞
電子天平。
4.7.6稱量重量不得過天平的zui大載荷。
4.7.7經常對
電子天平進行自校或定期外校,保證其處于zui佳狀態。
4.7.8天平發生故障,不得擅自修理,應立即報告測試中心質量負責人。
4.7.9天平放妥后不宜經常搬動。必須搬動時,移動天平位置后,應由市計量部門校正計量合格后,方可使用。
5. 注意事項
5.1當天平不穩定或秤盤上有物品時,按“校準” 鍵后,天平顯示出錯信號“CE” 此時可將秤盤上的物品拿掉按“去皮”鍵,重新操作。
5.2累計去皮的總重量不能大于天平的zui大稱量。
5.3該天平為雙量稱天平,當稱量累計大于61g時,天平讀數精度變為0.001g,若想回到0.0001g的讀數精度,可將秤盤上的物品拿掉,按“去皮”鍵,天平即顯示0.0001g的讀數精度。
5.4百分比稱量時,不同物品應不同設置,參考樣品的質量不應小于zui大稱量的5%,否則會顯示“E1”這時應重新設置樣品。
5.5該天平具有RS-232輸出接品,可與計算機、
電子天平記錄儀等外部設備相連。當需要數據輸出時,只要按一下“輸出”鍵即可。
5.6計件數時,不同物品應不同設置,物品單個質量應大于10d,且相互間的質量差應小于天平的精度。計件功能的樣本數有10、20、40、80可供選擇。